Page 40 - TSMC 2019 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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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審計委員會的成員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台積公司審計委員會符合上述法令規定。此外, 審計委員會亦聘任了一位符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定的財務專家顧問。審計委員會每年並自我評估其績效及討論 未來需特別關注的議題。
審計委員會為履行其職責,依其組織章程規定有權進行任何適當的審核及調查,並且與公司內部稽核人員、簽證會 計師,以及所有員工間皆有直接聯繫之管道。審計委員會也有權聘請及監督律師、會計師或其他顧問,協助審計委 員會執行職務。審計委員會組織章程請參考本公司網站。
3 2 2 2 2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以及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依據台積公司薪酬委員會組織章程,該委員會應至少由三 位獨立董事組成。台積公司薪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董事會並於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十一日任命海英俊先 生為薪酬委員會委員。委員會邀請董事長及總裁列席參加所有會議,但於討論其薪酬時予以迴避。
薪酬委員會依其組織章程規定,有權聘請獨立顧問協助其評估總裁或經理人之薪酬。薪酬委員會組織章程請參考本 公司網站。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專業資格與符合獨立性情形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所訂定之相關規範,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所具專業資格及獨立性情形如下 表所列:
姓名
條件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一)
兼任其他台灣
公開發行公司
薪資報酬委員 會成員家數
商務、法務、財務、會 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關 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 講師以上
法官、檢察官、律師、 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 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 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具有商務、法務、 財務、會計或公司 業務所需之工作經 驗 1 2 3 4 5 6 7
8 9 10 麥克 ‧ 史賓林特 獨立董事 彼得 ‧ 邦菲爵士 獨立董事 施振榮 獨立董事 陳國慈 獨立董事 摩西 ‧ 蓋弗瑞洛夫 獨立董事 海英俊 獨立性委員(註二)
V V V V V V V V V V V VVVVVVVVVV 0 V V V V V V V V V V V VVVVVVVVVV 0 V V V V V V V V V V V VVVVVVVVVV 0 V V V V V V V V V VVVVVVVVVV 0 V V V V V V V V V V V VVVVVVVVVV 0 V V V V V V V V V V V VVVVVVVVVV 0 註一‥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V」。
1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 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5% 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 非與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7
非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8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 5% 以上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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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未逾新臺幣五十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 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擔任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者,不在此限。
10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註二:董事會於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十一日任命海英俊先生為薪酬委員會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