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TSMC 2022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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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麥克‧史賓林特(主席) 獨立董事
彼得‧邦菲爵士 獨立董事
陳國慈 獨立董事
摩西‧蓋弗瑞洛夫 獨立董事
海英俊 獨立董事
拉斐爾‧萊夫 獨立董事
姓名及身份別
條件
專業資格與經驗
獨立性情形
兼任其他台灣公開發 行公司薪酬委員會成 員家數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由全體六位獨立董事 組成,委員之工作年資及專業資格與經 驗請參閱本年報「2 4 4 1董事會成員簡介」 (第24-29頁)
所有薪酬委員會委員皆符合下述情形: 0 1 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六暨「股票上
法」(註)相關規定
2 本人(或利用他人名義)、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 0 3 最近二年無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
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 0 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0 1 0 047
(9) 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逾新臺幣五十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 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擔任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者,不在此限。
3 3 2 3 3 公司治理主管
董事會任命本公司法務副總經理暨法務長方淑華女士擔任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依法辦理董事 會、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 以及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有關公司治理主管業務執行情形,請參閱本年報「3 公司治理」(第40-64頁)。 3 2 4 出席董事會及委員會
台積公司希望每一位董事皆能出席每次董事會及其所擔任的委員會會議。民國一百一十一年,董事會董事平均出席 率為100%,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委員的出席率分別為93%及97%。
註‥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無下列情事之一:
(1) 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
(3) 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 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 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 與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7) 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8) 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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