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0 - TSMC 2022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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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一) 權益交割基礎給付-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
各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如下: 111年計畫
110年計畫 110年7月26日 111年2月15日 1,387 仟股 經理人
111 年 3 月 1 日
股東會決議日期
董事會決議日期
實際發行股數
發行對象
給與日/發行日
111年6月8日 112年2月14日 2,110 仟股 經理人與非經理人 112 年 3 月 1 日
前述計畫之既得條件如下:
1.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須符合以下各項條件方可既
得:
(1) 於各既得期間屆滿日仍在職;
(2) 各既得期間內未曾有違反任何與本公司或從屬公司簽訂之
合約及本公司或從屬公司之工作規則等情事;及
(3) 達成本公司所設定員工績效評核指標與公司營運成果指標
2. 各年度可既得之最高股份比例為:
發行後屆滿一年 50%、屆滿二年 25%,以及屆滿三年 25%。
各年度可既得之實際股份比例與股數須再依公司營運成果指標
達成情形計算。
3. 本公司符合資格條件之經理人: 將各年度可既得之最高股數設
定為 110%,其中 100%依下表本公司股東總報酬率(Total Shareholder Return,簡稱 TSR,包含資本利得與股利)相對指 標達成情形計算可既得股數後,再由薪酬委員會(自 112 年 2 月 14 日起更名為薪酬暨人才發展委員會)評估本公司環境、社會 及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簡稱 ESG)成果為調整項,於可既得股數正負 10%區間內調整之。計 算結果到股為止,未滿一股者無條件捨去。
本公司 TSR 相對標準普爾 500IT指數TSR既得股數比例
優於指數 X 個百分點 與指數持平
落後指數 X 個百分點
50% + X *2.5%,最高為100% 50%
50% - X *2.5%,最低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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