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0 - TSMC 2018 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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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本公司將金融工具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 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本公司內部使用該投資 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十二) 避險會計
1. 公允價值避險
本公司指定部分避險工具(利率期貨合約)進行公允價值 避險,以規避部分因利率波動所導致之固定收益證券價值風 險。指定且符合公允價值避險之避險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及被 避險項目歸因於被規避風險而產生之公允價值變動,係立即認 列於損益。
2. 現金流量避險 本公司指定部分避險工具(遠期外匯合約及外幣銀行存款)
以規避部分因高度很有可能發生之預期交易(資本支出)所產 生之外幣匯率風險。避險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屬有效避險部分係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當預期交易實際發生並認列時,原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將自權益轉列為被避險項目之原始 成本。避險工具屬避險無效部分則立即認列於損益。
107 年 本公司僅於避險關係不再符合避險會計之要件時推延停止避險
會計,此包括避險工具已到期、出售、解約或行使。 106 年
本公司取消指定避險關係、避險工具到期、出售、解約、執行 或不再符合避險會計條件時,即推延停止避險會計。
(十三) 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存貨平時按標準成本
計價,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再予調整使其接近按加權平均法計算之成 本。淨變現價值係指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 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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