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2017 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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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職責
在張忠謀董事長領導下,董事會嚴肅對待它的責任,是一 個「認真、有能力、獨立」的董事會。
依張董事長對公司治理的理念,董事會的首要責任是監 督。它必須監督公司守法、財務透明、即時揭露重要訊息、 沒有內部貪污等。為了善盡監督責任,台積公司董事會建 立了各式組織與管道,例如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隸 屬審計委員會的財務專家顧問、內部稽核等。
董事會的第二個責任,是評量經營團隊之績效及任免經 理人。台積公司經營階層與董事會之間維持著順暢良好的 溝通,專心致力於執行董事會的指示與業務營運,以為股 東創造最高利益。
董事會的第三個責任,是決議重要事項,例如資本支出、 轉投資、股利等。
董事會的第四個責任是指導經營團隊。台積公司董事會每 季定期聽取經營團隊的報告,也花相當多時間與經營階 層對話,經營階層必須對董事會提擬公司策略,董事會必 須評判這些策略成功的可能性,也必須經常檢視策略的 進展,並且在需要時敦促經營團隊作調整。
董事選任及選舉
台積公司夙負聲譽的董事會,是由各具備多元背景、充足 專業知識、經驗與卓越見識並擁有高度道德標準的專業 人士所組成。台積公司十分重視董事成員的獨立性,除提 高獨立董事席次外,並遵從相關法規對於獨立董事的獨 立性進行判斷及評估。基於以上的選任標準,台積公司董 事會歷年以來皆由擁有國內外世界級高科技產業公司經 營經驗的企業領導人、具備高度學術聲望的學者,或是在 其他專業領域有卓越表現的人士所組成。
台積公司董事選舉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候選人 提名制度,董事的任期為三年。獨立董事候選人之獨立性 亦需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 法」的規定。依相關法令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 數 1 % 以 上 股 股 份 之 股 股 東,得 向 本 公 司 提 出 候 選 人 名 單,使 得 得 股東亦得參與董事候選人之提名程序。所有董事候選人 將於股東常會中由股東進行投票選舉。
台積公司對於個別董事得連任之次數並未加以限制。我 們相信,董事的久任有利於其對於公司營運及財務提出 更深入的獨到見解,對於創造公司整體利益有正面的助 益。同時,台積公司也會對個別董事之貢獻持續進行評 估,確保董事會能保有新的觀點。
責任的薪傳
民國一百零六年十月,張忠謀博士以過去三十年來擔任台 積公司董事長的身分,宣布將在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上旬 股東大會之後退休。所有現任董事除了張董事長之外,均 全數同意被提名,且若是當選將續任下屆董事。他們並同 意支持台積公司採取雙首長平行領導制度,由劉德音博士 擔任董事長,魏哲家博士擔任總裁。這二位目前擔任台積 公司總經理暨共同執行長。
董事薪酬
台積公司公司章程中明訂不高於年度獲利的0 3%為董事 酬勞。董事兼任經理人者,不支領董事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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