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5 - TSMC 2022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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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僅於避險關係不再符合避險會計之要件時推延停止 避險會計,此包括避險工具已到期、出售、解約或行使。
(十二) 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存貨平時按標準成本
計價,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再予調整使其接近按加權平均法計算之成 本。淨變現價值係指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 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十三)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係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或合資 之個體。而重大影響係指參與被投資者財務及營運政策決策的權力, 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該等政策。
關聯企業之經營結果及資產與負債係按權益法納入合併財務報 告。在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係依成本認列,其後帳面金額則 依本公司所享有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予 以調整。此外,本公司亦按持股比例認列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
取得成本超過於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 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部分,係認列為商譽,包含於投資之帳面金額 中。若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 過取得成本之部分,於重評估後立即認列為利益。
本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含商譽)視為 單一資產,比較可回收金額(使用價值或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孰高 者)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將包含於投資之 帳面金額。任何減損損失之迴轉,於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 範圍內認列。
本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關聯企業發行之新股,致使持股比 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 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 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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