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7 - TSMC 2018 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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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 107年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
附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外,
是否為
編號貸出資金之公司貸 與 對 象往 來 項 目 (外幣為仟元)(外幣為仟元)
有短期融通資金 擔 保 實際動支金額 資金貸與性質業務往來 提列備抵
1 台積電中國子公 台積電南京子公司 其他應收關係人 是 $ 52,859,100
$ 46,065,560
$ 30,829,260
1.30%~1.96% 有短、長期融通資 $ - 營運週轉 $ - - $ - $ 55,586,818 $ 55,586,818 金之必要
司 款項
( RMB ( USD
7,000,000 ) & 700,000 )
( RMB ( USD
7,000,000 ) & 479,000 )
( RMB ( USD
6,000,000 ) & 129,000 )
2 TSMC Global 台積公司 其他應收關係人 款項
是
46,110,000 1,500,000 )
46,110,000 1,500,000 )
3,227,700 105,000 )
2.53%
有短期融通資金 - 營運週轉 - - - 393,577,931 393,577,931 之必要
本 期 最 高 餘 額期 末 餘 額
品對 個 別 對 象資 金 貸 與 資金貸與限額總 限 額 (註四)金 額(註四)呆帳金額名 稱價 值(註一及二)(註一及二)
關係人( 註 三 )( 註 三 )(外幣為仟元)
利 率 區 間 必要之原因
( USD
( USD
( USD
註一:台積電中國子公司資金貸與之總額不得超過台積電中國子公司淨值。台積電中國子公司個別貸與之金額不得超過台積電中國子公司淨值百分之十,且不得超過借款人淨值百分之三十。但借款人為台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 之百之子公司者,不在此限,惟個別貸與之金額仍不得超過台積電中國子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台積電中國子公司與台積公司或台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其他非位於台灣之子公司間,因融通資金之必要從事資金貸 與時,其金額不受前項之限制,惟資金貸與之總額及個別貸與之限額仍不得超過台積電中國子公司淨值。
註二: TSMC Global 資金貸與之總額不得超過 TSMC Global 淨值。TSMC Global 個別貸與之金額不得超過 TSMC Global 淨值百分之十,且不得超過借款人淨值百分之三十。但借款人為台積公司或台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 之其他國外子公司者,不受本項之限制,惟資金貸與之總額仍不得超過 TSMC Global 淨值。此外,借款人為國內公司(除台積公司外)者,資金貸與之總額不超過 TSMC Global 淨值百分之四十。
註三:係董事會決議之金額。 註四: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之期限,不受每次不得超過一年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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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新台幣仟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