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主要客戶資訊 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
107 年度 106 年度
所佔比例
客戶名稱金 額(%)金 額(%)
所佔比例 甲 客 戶 $ 224,690,695 22 $ 220,463,127 23
自 107 年度起,本公司依地區別、產品別及主要客戶之營業收 入淨額,改採用將大部分的估計銷貨退回及折讓歸屬至各交易的方 法,不同於以往係採用將銷貨退回及折讓按前述各類別營業收入總 額分攤之作法,本公司認為新採用之歸屬方法相較於以往之分攤作 法,可提供更為攸關之營業收入明細資訊。為使表達基礎一致,106 年度之各類別營業收入明細亦隨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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