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2年12月31日暨101年12月31日及1月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2年及1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及個體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個體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個體財務報告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個體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2年12月31日暨101年12月31日及1月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02年及1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高逸欣 | 會計師 黃鴻文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0980032818號 |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
中華民國10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