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金融工具
(一)金融工具之種類
(二)財務風險管理目的
本公司致力於確保公司於必要時具有足夠且具成本效益之營運資本。本公司積極管理與營運活動相關之外幣匯率風險、利率風險、權益工具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等,以降低市場之不確定性對公司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本公司之重要財務規劃,均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本公司財務部門於執行財務計劃時,均恪遵關於整體財務風險管理及權責劃分之相關財務操作程序。
(三)市場風險
本公司曝露於外幣匯率變動、利率變動及權益工具之價格變動等市場風險,並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以管理相關風險。
外幣匯率風險本公司主要營運活動係以外幣進行交易,故曝露於外幣匯率波動之風險。為避免因匯率變動造成價值下跌及未來現金流量之波動,本公司使用遠期外匯合約及換匯換利合約等衍生金融工具來規避匯率風險。此類衍生金融工具之使用,可協助本公司減少但仍無法完全排除外幣匯率變動所造成之影響。因考量未來現金流量,本公司亦透過外幣短期借款以抵銷部分因外幣換算所產生之匯率風險。
有關外幣匯率風險之敏感性分析,主要係針對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因匯率變動產生之不利影響計算。當外幣對新台幣產生不利之變動達百分之十,本公司於102及101年度之淨利將分別減少171,961仟元及719,882仟元,上述數字業已考慮避險合約及被避險項目之影響。
利率風險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固定利率及浮動利率之借款。本公司之長期應付公司債均為固定利率且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故利率變動並不會影響未來現金流量。另本公司之長期銀行借款係為浮動利率,利率波動將會影響未來之現金流量,但不會影響公允價值。
本公司另簽訂利率交換合約,以規避部分因利率變動造成之現金流量風險。
假設報導期間結束日之浮動利率借款於整個報導期間持有,當利率上升一百個基點(1%),且其他條件固定不變的情況下,本公司上述浮動利率借款之利息費用稅後淨額於102及101年度將分別增加332仟元及12,346仟元。
其他價格風險本公司權益工具投資之價格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分類為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投資。本公司另簽訂遠期股權避險合約以規避部分價格風險。
假若報導期間結束日之權益工具價格下降五個百分點(5%),本公司102及101年度之淨利並不會受到影響,因其係被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惟本公司102及101年度之其他綜合損益將分別減少931,881仟元及2,217,457仟元。
(四)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違反合約義務並對本公司造成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來自於營運活動產生之應收款項,與投資活動產生之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營運相關信用風險與財務信用風險係分別管理。截至報導期間結束日,本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係合併資產負債表上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價值。
營運相關信用風險本公司流通在外之應收帳款主要係來自於全球之客戶群,且大部分應收帳款並未提供擔保品或信用保證。雖然本公司訂有相關程序監督管理並降低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但並不能保證該程序可以完全有效排除信用風險並避免損失。在經濟狀況惡化情況下,此類信用風險暴險程度將會增加。
財務信用風險本公司定期根據市場狀況以及履約交易對象之財務及信用狀況衡量監控以及管理信用交易以及信用集中額度。此外,本公司亦透過挑選具投資等級之交易對象以降低風險。
(五)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公司管理流動性風險之目標,係為確保本公司有足夠之流動性以支應未來12個月內之營運需求。本公司係透過維持適當之資金及銀行額度,以支應各項合約義務。
截至102年12月31日暨101年12月31日及1月1日止,本公司未動用之短期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76,689,543仟元、53,422,331仟元及63,708,014仟元。
下表係按到期日及未折現之到期金額(含本金及利息)彙總列示本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金融負債分析:
(六)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除詳列於下表者外,本公司認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於合併財務報告中之帳面金額趨近公允價值:
2. 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公允價值衡量下表係提供原始認列後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的相關分析,並以公允價值之可觀察程度分為第一至第三等級。
(1) 第一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以來自活絡市場相同資產或負債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二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除第一等級之公開報價外,以屬於該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3) 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評價技術係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不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本公司於102及101年度均未有第一級與第二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本公司於102及101年度均未有取得或處分以第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等情形。
3.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之決定,係使用下列方法及假設為之:
(1) 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包括掛牌買賣之上市(櫃)公司股票及海外貨幣市場型基 金)。
(2) 遠期外匯合約及換匯換利合約之公允價值係以遠期匯率報價及相對應之殖利率曲線衡量;利率交換合約係以未來估計之現金流量按相對之殖利率曲線折現之現值衡量;遠期股權合約之公允價值係以股票遠期合約價格按相對應殖利率曲線折現後之現值與股票即期價格間之差額衡量。
(3) 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採用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為基礎之一般公認評價模式決定其公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