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所投資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致本公司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按成本減除減損衡量。
本公司於102及101年度對上述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提列減損損失分別為1,538,888仟元及367,399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