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 - TSMC 2019 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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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1 10 股票資訊
台積公司民國一百零八年每股盈餘為新台幣 13 32 元,較民國一百零七年減少了 1 1 7%。下表詳列了台積公司普通
股每股的市價、淨值、盈餘及股利,以及其他有關投資報酬分析之資料。
普通股每股市價、淨值、盈餘及股利
單位:除加權平均股數及投資報酬分析外,均為新台幣元
最高 266 00
最低 212 00
平均 237 45
每股淨值
分配前 64 67
分配後 56 67
每股盈餘 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25 930 380
稀釋每股盈餘 13 54
每股股利
現金股利
8 00
累積未付股利 -
投資報酬分析 本益比(註二) 17 54
本利比(註三) 29 68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四) 3 4%
註一:資料來源為台灣證交所網站。
註二:本益比 = 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 每股盈餘。
註三:本利比 = 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 每股現金股利。 註四:現金股利殖利率 = 每股現金股利
/ 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註五:包含 109 年 年 2 月 11 日董事會決議之 108 年第四季股利金額。
4 1 1 1 11 股利政策與盈餘分派情形
項目
民國107年
民國108年
民國109年1月1日至109年2月29日
每股市價(註一) 345 00
00
346 00
00
208 00
00
315 00
00
261 73 329 71
62 53 -
60 03(註五) -
25 930 380
-
13 32 -
9 50(註五) -
-
-
-
-
19 65 -
27 55(註五) -
3 6%(註五) -
62 除中華民國法律及台積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台積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中華民國公司法亦規定公司 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撥十分之一(10%)為法定盈餘公積 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公司實收 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台積公司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股票股利或兩者兼有之方式為之,惟根據公司章程,盈 餘之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股票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50%)為原則,股票股利分派 須經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台積公司於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十九日董事會中,擬定民國一百零七年度盈餘分派案,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 8 元,業經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五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前述股東常會亦決議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授權董事會 得每季決議分派季度現金股利,並於核准後六個月內配發。台積公司董事會決議核准之各季度現金股利,其金額與 配發日期如下表所示。未來,台積公司將維持每季穩定的現金股利,且每年之現金股利將不會較前一年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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