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2 - TSMC 2019 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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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依據台積公司章程規定,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 利方式為之,惟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股 票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高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者,得以法定盈餘公 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 新股或現金。
台積公司於分配盈餘時,必須依法令規定就其他權益項目減項 淨額(如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損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 益、現金流量避險中屬有效避險部分之避險工具利益及損失等累計 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權益項目減項金額如有減少,可 就減少金額自特別盈餘公積轉回未分配盈餘。
台積公司於 108年 6月 5日及 107年 6月 5日舉行股東常會, 分別決議 107 及 106 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及每股現金股利如下: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107年度
$ 35,113,088
($ 11,459,458) $ 207,443,044
106年度 107年度 106年度
$ 34,311,148
$ 26,907,527
$ 207,443,044 $ 8.0 $ 8.0
盈 餘 分 配 案每股現金股利(元)
            台積公司 108 年度各季盈餘分配案及每股現金股利業經董事會 分別決議如下:
108年第3季 108年第2季 108年第1季 108年11月12日 108年8月13日 108年6月5日
$ 3,289,166 ($ 3,338,190) ($ 4,723,939) $ 64,825,951 $ 64,825,951 $ 51,860,761 $ 2.5$ 2.5$ 2.0
108年第4季 109年2月11日 $ 16,893,073 $ 64,825,951
    董事會決議日期
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每股現金股利(元)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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