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7 - TSMC 2019 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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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 確定提撥計畫
台積公司及采鈺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 法,係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前述公司依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提撥 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另 TSMC North America、台積電 中國子公司、台積電南京子公司、TSMC Europe、TSMC Canada 及 TSMC Technology 亦就當地員工每月薪資總額之特定比率提撥退休 金至退休金管理事業。依上述相關規定,本公司於 108 及 107 年度 認列為費用之金額分別為 2,609,733 仟元及 2,568,945 仟元。
(二) 確定福利計畫 台積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福利
退休辦法。依該辦法之規定,員工退休金係按服務年資及退休前 6 個 月之平均薪資計算,每月按員工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員工退休金 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 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 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 3 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戶由 中央主管機關擬訂之機關管理,故本公司無權參與退休基金之運用。
有關確定福利計畫認列之退休金費用金額列示如下:
   當期服務成本
淨利息費用
認列於損益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 於淨利息之金額外) 精算損(益)-經驗調
整 精算利益-人口統計假
設變動 精算損失-財務假設變
動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合 計
$
$
108年度 135,645 123,951 259,596
124,344 )( 438,009 )
233,239 )
541,697
253,895 ) 5,701
107年度 137,758 144,108 281,866
71,288 )
334,630
-
597,820
861,162 $ 1,143,028
    ( ( (
(
$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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