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9 - TSMC 2019 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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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形資產、使用權資產及其他無形資產 本公司於報導期間結束日檢視有形資產(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使用權資產及其他無形資產之帳面金額以決定該等資產是 否有減損跡象。若顯示有減損跡象,則估計資產之可回收金額以 決定應認列之減損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則 本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按 合理基礎分攤時,共用資產亦分攤至個別之現金產生單位,否 則,則分攤至按可以合理基礎分攤之最小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較高者。 評估使用價值時,係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以稅前折現率加以折 現,該折現率係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尚未用以調整 未來現金流量估計數之資產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時, 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 損失立即認列於當年度損失。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迴轉時,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 位之帳面金額則調增至修正後之估計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 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 損損失之情況下應有之帳面金額為限。迴轉之減損損失係立即 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十八) 存入保證金 本公司之存入保證金主要係於保證合約下客戶為保留本公司產
能而存入之產能保證金及本公司為確保部分應收帳款可回收而收取 之收款保證金。存入保證金於收到現金時認列於存入保證金項下,並 於保證合約約定達成時返還。
(十九) 收入認列 本公司於滿足客戶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滿足履約義務時點係
於客戶對所承諾資產取得控制,通常為商品交付至指定地點之時點。 商品銷售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 計之客戶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本公司基於歷史經驗及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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