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8 - TSMC 2019 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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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合併基礎
1. 合併報告編製原則
本合併財務報告包含台積公司及由台積公司所控制個體 (即子公司)之財務報表。
合併綜合損益表已適當納入被收購或被處分子公司自收購 日起或至處分日止之營運損益。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 於台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 餘額。
子公司之財務報表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本公 司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一致。
本公司合併個體間之重大交易、餘額、收益及費損業已於合 併時全數銷除。
當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本公司喪失對子公司 之控制者,係以權益交易處理。為反映本公司及非控制權益對子 公司相對權益之變動,已予調整其帳面金額。非控制權益之調整 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 並歸屬於台積公司業主。
當本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處分損益係為下列兩者 之差額:(1)所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與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按 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合計數,以及(2)前子公司之資產(含商 譽)與負債及非控制權益按喪失控制日之帳面金額合計數。本公 司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 會計處理係與本公司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 礎相同。
對前子公司剩餘投資係按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作為原始 認列投資關聯企業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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