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2017 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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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風險,此工作小組持續關注外部供水與內部需水狀況, 並且在科學工業園區內與其他公司及公營機構合作,確 保供水無虞。
台積公司更進一步加強營運持續計劃,包括定期風險評 估與管控,必要時成立緊急應變專案小組,並對緊急事件 的衍生影響、替代方案、各類狀況之解決方式提出完整分 析及適當的防範措施與重建方法。各專案小組均被賦予 權責,確保台積公司在發生緊急狀況時,能將人員傷害、 營運中斷及財務衝擊降至最低。台積公司定期檢視營運 持續計劃內容並依演練及實際執行成效予以修正更新, 以維持計劃的有效性。台積公司的客戶也相當明瞭台積公 司良好的營運持續計劃,能使其供應鏈管理更具備彈性 並有更佳的保險安排。
針對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南台灣所發生的地震對台積公 司的營運影響,台積公司亦持續進行一系列的改善計劃, 包括強化地震緊急應變演練、改善生產機台設備防震固 定及隔震措施以及提升受損機台與生產復原能力,並參 考營運持續管理標準ISO 22301,以加強營運持續程序。
台積公司與其許多供應商在製程中使用的可燃化學品及 有毒物質,亦有造成爆炸、火災及影響環境的風險。除了 維持各項風險預防與保護系統外,台積公司也有火災與 損失保險。即便如此,台積公司的風險管理與保險仍可能 無法涵蓋所有潛在損失。若任何一座晶圓廠或供應商之 設備因爆炸、火災或環境事件而導致損害或停工,將導致 公司產能減少並失去重要客戶,對財務績效產生負面影 響。因此,台積公司除了定期舉辦消防系統檢查與消防演 習外,也進行全公司火災風險降低計劃,著重管理與硬體 改善。
6 6 3 6 6 未遵循環保、氣候變遷及其他國際法規協議之 風險
由於台積公司在許多地區從事生產活動,且客戶散布於世 界各地,因此受到許多政府法令的規範。例如在製造、封 裝與測試產品時,需要使用金屬、化學品與材料,需受國 際環保、氣候變遷、安全衛生及人道主義的無衝突礦產來 源等相關規定、法令及準則的規範。
台積公司若無法符合此些法規時常修改後的規定,以及未 及時申報文件至相關主管機關時,可能會導致:
● 遭受處罰並負相關法律責任,例如否決進口許可或第三
方私人訴訟、刑事或行政訴訟
● 暫 時或永久停止生產相關產品
● 製造、封裝與測試製程難以轉換
● 來 自客戶的質疑使公司處於一個非常不利於競爭的狀
況,例如當公司無法滿足相關法規或客戶之要求,會喪
失既有或潛在之銷售合約
● 限 制公司營運與產品銷售
● 喪失原有租稅上的利益,包括終止現有的租稅優惠及無
權享有租稅減免,或須繳回已接受之租稅補貼 ● 損害公司商譽
為了符合相關法規,例如環境及氣候變遷相關法令與要 求,將可能使台積公司必須採取許多措施,包括下列: ( ( 一 ) ) 購 買 、 使 用 並 設 設 置 防 防 治 治 設 設 備 ( ( 二 ) ) 執 行 防 防 治 治 計 劃 , 例如減緩氣候變遷方案 (三)修改產品設計與製程,或 導致花費更高成本,例如取得替代性原料/化學品或更 貴或更稀有的化學品來進行生產。
如果無法及時取得營運所需相關核可,恐妨礙台積公司的 營運與財務。例如當台積公司進行新建廠或擴廠專案時, 如果無法及時取得環保相關的核可,恐延遲或限制擴廠計 劃進而造成成本增加,對台積公司的業務和營運績效產 生不利影響。由於社會大眾對環保議題的日益關注,因應 社會對於環保議題的關心及壓力,即使台積公司營運符 合所有相關法律的規定,仍可能使台積公司的營運及擴廠 計劃受到不利的影響或延遲。
台積公司認為氣候變遷應被視為重要的企業風險,必須 對此做好管控以提升企業競爭力。氣候變遷可能會產生 法規、氣候災害及其他類風險,台積公司針對這些風險的 管控措施如下:
氣候法規風險
世界各國對於溫室氣體(GHG)排放管制的法規或協定愈 來愈多,也愈趨嚴格。這些法規除了要求企業須定期揭露 溫室氣體相關資訊外,亦限制其排放量 未來法規要求, 例如碳稅或能源稅與碳排放總量管制交易,因此原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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