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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公費資訊
本公司會計師公費應經審計委員會核准後呈送董事會核准,董事會並授權審計委員會決議任何不超過原核准公費百分之十範圍內之異動。
單位:新台幣仟元
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會計師之查核期間是否 |
備註 |
||||||
---|---|---|---|---|---|---|---|---|---|---|---|
制度設計 |
工商登記 |
人力資源 |
其他 |
小計 |
是 |
否 |
查核期間 |
||||
勤業眾信聯合 |
高逸欣及 |
65,065 |
- |
180 |
- |
- |
180 |
V |
|
|
註:本公司並無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十條第五款第一目所列之情事。
在最近二年度及其期後期間有更換會計師情況者:
本公司於民國一百零二年因會計師事務所依相關法令規定內部輪調而更換簽證會計師。
本公司之董事長、董事、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於最近二年度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
無。
會計師獨立性之評估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定期藉以下事項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並向董事會報告評估之結果:
一、會計師之獨立性聲明
二、會計師所提供之審計或非審計服務皆需經過審計委員會事先之審核,以確保非審計服務不會影響審計之結果
三、同一會計師未連續執行簽證服務超過五年
四、每年透過會計師適任性問卷以彙整對會計師獨立性之評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