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投資子公司-喪失控制
自102年6月起,本公司因未能取得精材公司董事會多數表決權之權力,對精材公司之財務及營運政策不再具有主導能力,惟對其仍具有重大影響,故改列為本公司之關聯企業。除列子公司之資訊,參閱本公司102年第4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