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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與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台積公司民國一百零二年度股東常會於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一日在新竹舉行。會中出席股東決議通過事項及執行情形如下:
一、承認民國一百零一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執行情形:決議通過
二、核准民國一百零一年度盈餘分派之議案
執行情形:決議通過,並已依股東會決議執行完成
三、核准修訂公司內部規章如下:

  •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執行情形:決議通過,並已依股東會決議執行完成

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一百零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會重要決議摘要如下:

一、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四日及五日董事常會:

  • 核准民國一百零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 核准民國一百零一年度盈餘分派與現金股利、員工現金獎金及員工紅利議案;
  • 核准資本預算美金27億1,476萬元;
  • 核准研發資本預算美金1億360萬元;
  • 核准以不高於美金15億元額度內,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TSMC Global所募集的無擔保公司債提供保證;及
  • 召集民國一百零二年度股東常會。

二、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十三日及十四日董事常會:

  • 核准資本預算美金49億190萬元(包含研發資本預算);及
  • 核准在國內市場募集無擔保普通公司債,資金額度不超過新台幣450億元。

三、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十二日及十三日董事常會:

  • 核准資本預算美金19億2,500萬元;及
  • 核准研發資本預算美金3,780萬元。

四、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及十二日董事常會:

  • 核准資本預算美金8億2,920萬元;
  • 核准研發資本預算及經常性資本預算美金1億7,840萬元;
  • 核准任命劉德音博士及魏哲家博士(依姓名筆劃排序)為本公司總經理暨共同執行長。總經理暨共同執行長應執行董事長所指定之職務並直接向董事長負責。「財務」及「法務」組織仍直接向董事長負責;
  • 核准擢升金平中博士為副總經理;及
  • 核准修訂本公司員工退休辦法,明訂員工年滿67歲即應退休。

五、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及十八日董事常會:

  • 核准民國一百零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 核准民國一百零二年度盈餘分派與現金股利、員工現金獎金及員工紅利議案;
  • 核准資本預算美金2億5,710萬元(包含升級特殊製程產能及研發資本支出與經常性資本支出);
  • 核准擢升瑞克.凱希迪(Rick Cassidy)先生及羅唯仁博士為資深副總經理;及
  • 召集民國一百零三年度股東常會。

台積公司民國一百零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之主要內容:

無。